周至县文化馆简介
周至县文化馆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始建于1951年,馆址设在二曲街道老城东街77号,占地面积467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725.54平方米。现为国家二级文化馆,陕西文化馆协作联盟(15+1)成员馆。单位下设办公室、公共文化服务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音乐舞蹈部、文学戏剧创研部、书法美术摄影部、网络平台宣传部、后勤保障部。现有对外免费开放的活动场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1个、多功能活动厅1个、培训教室1个、周至县传统文化人才驿站1个、文化长廊1个、文化广场1个。
文化馆是周至县群众文化活动的中心,它的职能是开展社会宣传教育;组织、辅导群众文艺创作;培训群众文艺骨干,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文化艺术人才;开展群众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向业余艺术表演团队提供排练活动场地;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从2011年7月开始,文化馆实行免费开放,室内外活动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厅、多功能活动厅常年对外开放;常年免费举办书法、美术、摄影、音乐、舞蹈、象棋等艺术门类的培训,以及文化站长、文艺骨干、非遗传承人等培训。每年组织大型群众文化活动8次以上,大型展览6次以上,组织文艺团队下乡演出90多场,业务人员定期深入农村和社区辅导工作。近年来,文化馆荣获市级以上先进集体等称号共30多项,为周至县群众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
周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于2008年10月。该中心是经周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机构。保护中心编制9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由文化馆馆长兼任。主要职责是:挖掘、抢救、保护、传承民间传统文化遗产;制定全县非遗保护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和指导开展非遗普查、认定、申报工作;开展非遗保护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搜集、整理全县非遗资源档案,征集实物作品等。
目前,我县有国家级项目1个,省级21个,市级37个,县级123个,全县非遗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均居省市前列;国家级传承人2名,省级16名,市级45名,县级58名。出版的非遗成果系列丛书有《周至古庙会文化集锦》、《周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周至剪纸》、《丹阳观的传说》等13本,出版《周至皮影》演唱专辑1盘。
保护中心设有艺术档案室,管理全县的民间艺术资料,保存的艺术档案有30多册,图片8000余张,录像带200余盘,光盘100余张。非遗展厅1个,展出各类展品500多件。命名的传习所、传习基地共11个。每年参与组织各类非遗演出1000多场,其中参与省市宣传、展示等活动不低于5场。
自成立以来,周至非遗保护中心8次获得省市非遗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负韶华,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让优秀的传统文化在保护、传承中弘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