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武县图书馆概况
长武县图书馆位于县城景清路南段,2015年3月份从原县文化馆划出单设,属县文体旅游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2018年被国家文化部评为“三级图书馆”。县图书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读者”工作理念,不断优化服务体系,改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效能。目前,图书馆总面积3000平方米,馆藏图书5万余册,年订报刊120余种;功能设置1层面积1000平方米,设有服务大厅面积200平方米(负责接待、办证、咨询业务)、阅览区面积60平方米、少儿区300平方米(负责少儿图书借还流通业务、举办亲子互动、少儿阅读等系列活动)盲人视障室30平方米、电子阅览室200平方米、采编室80平方米(负责新书采购、图书编目等业务)、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办公室、中心机房一间。2层面积1000平方米、设有服务大厅面积100平方米(负责接待、咨询业务)、借阅区600平方米(负责成人图书借还流通业务)多媒体室260平方米(负责举办专题教育会议及各项集体活动)行政办公区100平方米、党员活动室(即会议室)70平方米。3层面积1000平方米、设有地方文献征集办公室、文体活动室、展区、特藏区、地方文献区(均暂未启用)。全馆无线网覆盖率为100%,是一座集图书借阅、信息传播、宣传教育、文化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图书馆。
二、服务理念
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读者”的理念,加快构建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逐步以丰富的馆藏、优雅的环境、先进的设备,精心的服务,成为“全民阅读、终身学习”的理想场所,使公众可以便捷、自主、多样地选择并享受阅读、科技、生活、娱乐等信息资源。
三、服务宗旨
坚持阅览、借阅等基本服务“零门槛”的宗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免除办证费、存包费、上网费、资料查阅费等基本服务项目费用,提供馆内无线上网全覆盖,使图书馆成为真正的全民公共文化设施。
四、特色工作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和《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实施以来,图书馆加强学习,自觉遵守法律、条例,加大图书馆免费开放力度,加强了图书馆阅读推广和读者服务工作,具体如下:
1、坚持每年购买更新图书及报刊杂志征订。
2、每年举办全民图书阅读及公益性图书推介活动。
3、开展线上线下服务,开通微信公众号,推介新书上架及宣传本馆工作特色,提供免费阅读电子图书,博看听书等服务。
4、坚持每年送图书下乡、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
5、每年举办公益性“成人诗歌朗诵”、“少儿国学经典朗读”、“暑期电子计算机培训”“儿童扇面涂鸦DIY”、“少儿手工制作” 等活动。
6、每年坚持地方文献交流一次(咸阳地区)。
7、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