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文化馆始建于1953年,曾获得过文化部“全国先进文化馆”和陕西省文化厅“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现位于略阳县城羌文化广场东侧,位居城区中心,交通便利,环境良好。。总建筑面积约31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近10000平方米。设有群文部、非遗部等专业部室,有非遗展厅、书画展厅、网络教室、书法教室、美术教室、舞蹈教室、音乐教室、多功能厅等多个群众文化活动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