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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员诵读:《华州古今》第93期

2026-09-15 14:55:24 115

朗读者:杨  亮

诵读内容:1949年3月,甘一飞奉命由晋中到北平后,任华北天津职工千部学校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

1949年12月,中共中央组织部调甘一飞到西北局工作。1950年1月6日起,他先后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委员、常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陕西日报》《群众日报》社社长,统战部代部长,陕西省人民政府委员兼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西北文化教育委员会委员等职。1952年,中共华县县委、县政府一些党员、干部揭发代理县长刘成海贪污黄金等问题,被视为“反党反领导”,遭到查处,横遭打击。中共渭南地委、渭南行署中也出现揭发领导干部被压制的问题,统称“渭华问题”。甘一飞坚持原则,向党中央提出申诉。1956年10月,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根据甘一飞的控告,召开了座谈会。1957年9月12日,中共中央批转了《关于陕西省委1954年“对渭南问题和华县问题的结论”和“陕西省委宣传部不团结问题的结论”座谈纪要》,会议纪要指出:“渭南地委在‘三反’运动初期的领导上是有错误和缺点的,这些错误和缺点是属于压制民主、压制批评的性质,而不是渭华同志反党反领导的问题。”旗帜鲜明地为“渭华问题”平了反。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这些因“渭华问题”而蒙冤几十年的人才陆续得到平反昭雪。

1955年12月,甘一飞调到中央建筑部工作。1956年,奉命筹建西安治金学院,任党委书记兼院长。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任山西省文教委员会副主任。1983年,甘一飞离职休养,出任山西省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委员等职。1998年3月12日下午7时15分,甘一飞病逝于山西太原,享年89岁。

来源:华州区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