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相关规定,山阳县非遗保护中心组织开展了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经各镇(街道)推荐、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等程序,初步确定了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264人),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山阳县非遗保护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通讯地址:山阳县文化馆
联系电话:0914-8329799
邮政编码:726400
附件:山阳县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公示名单山阳县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山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