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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图书馆关于开展“书香光影,春日里的图书馆”影像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5-08-04 23:41:19 206

广大读者:

春天,既是万物生长的季节,又是读书创作的好时光。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发挥图书馆的公共服务作用,按照陕西公共图书馆服务联盟统一安排,我馆将开展“书香光影,春日里的图书馆”影像征集活动,鼓励用镜头记录身边的阅读故事,扩大图书馆的文化影响力,展示图书馆在发展建设、阅读推广和服务创新中的新动态、新气象。现将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书香光影,春日里的图书馆”

二、征集时间

2025年4月20日-5月20日

三、参与对象

图书馆读者、工作人员、志愿者等。

四、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照片需与当地图书馆相关,体现个人或群体与图书馆的故事,如在图书馆阅读的人物或场景,馆员服务的特别瞬间,或是展现图书馆发展变化的场景记忆等。照片需真实、自然,具有情感共鸣或时代意义,并附带简要的文字说明,描述照片的拍摄背景或与图书馆的独特故事,鼓励创意表达。

(二)格式要求:单幅或组照(每组不超过5张),黑白、彩色不限,可适当后期调整(需保留原始文件)。数码作品像素不低于300万像素,文件格式为JPG,手机单幅图片大小限1M-10M,相机组单幅图片大小限5M-10M。

(三)原创性要求:投稿作品需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著作权等。投稿者需提供个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

提交方式:在截止日期前将作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图书馆名称+活动名称。邮箱为:qsxtsg@126.com

五、作品评选

岐山县图书馆将把征集到的作品统一上报陕西省公共图书馆联盟,省联盟将评选出获奖作品,将通过官网、线上平台公布获奖名单并邮寄荣誉证书及精美礼品。

六、注意事项

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创作者所有,但活动主办方有权在活动相关宣传、展示等场景中使用,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发表、展览、媒体报道、网络推广、信息网络传播本作品的权利。


       2025年4月20日


来源:岐山县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