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考察时重要指示精神,增强文化自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新时代的精神气象,真情实感讲好佛坪故事,加快建设“环境优美幸福园、绿色低碳示范区、宜居宜游目的地”,诵读中华经典,建设书香佛坪。 大赛主题 “创建文明城市·你我共同参与”。 参赛作品 选手自选参赛作品主题不限,不得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推荐选取古今中外经典名家名篇作品、汉中历史文化优秀作品参赛。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充满正能量;作品需写明出处。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佛坪县委宣传部 佛坪县总工会 佛坪县教育体育局 佛坪县文化和旅游局 佛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佛坪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佛坪县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佛坪县融媒体中心 比赛项目 本次大赛设立朗诵、影视剧配音两个比赛项目。 大赛报名及组别设置 1.组别设置:本次大赛分成人组及青少年A、B、C组四个组别。 2.比赛内容:成人组及青少年A、B、C组参赛种类分为朗诵和影视配音两项(可选其一或兼报)。 3.年龄划分:18岁及以上年龄段的选手参加成人组比赛;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的选手参加青少年组比赛。 根据青少年的声音特点,青少年组将按不同年龄段划分为A、B、C三组进行比赛。 A组:初中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 B组: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 C组:小学一年级至三年级 4.报名方式:参赛选手需填写《创建文明城市朗诵大赛暨第六届丝路朗诵大赛佛坪县赛区报名表》 成人组报名表请于4月20日前递交县图书馆,联系人:熊欣悦,联系电话:18220469083,邮箱:1374975728@qq.com;青少年A、B、C组报名分别由佛坪中学、县初级中学、县城关小学自行组织(镇、街道学校若有意愿参加,具体海选环节由县教体局负责统筹),于4月20日前将海选赛结果连同报名表报县委宣传部,联系人:詹先荣,联系电话:13571680299。 5.参评作品要求:成人组参评朗诵作品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青少年组参评朗诵作品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影视配音作品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6.所有朗诵作品人数不得超过2人,配音作品人数不能超过5人。 对参赛选手的要求 1.普通话标准,语音规范; 2.声音洪亮,口齿清晰; 3.语言、语调流畅,感情真挚; 4.把握作品基调准确,流畅完整; 5.富有舞台感染力和表现力; 6.参加全市复赛、全省决赛及全国总决赛的选手,参赛作品一经报送组委会不得更换。 赛程安排 1.第六届丝路朗诵大赛(佛坪赛区)海选赛:4月1日-4月20日 青少年A、B、C组:佛坪中学、县初级中学、县城关小学于4月20日前自行举办海选赛,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若干名选手参加汉中市复赛(总数不超过参赛选手的40%),青少年A、B、C组取前20名参加佛坪县创建文明城市朗诵大赛; 成人组:于4月20日前在县图书馆进行报名海选,筛选15名参加佛坪县创建文明城市朗诵大赛。 2.“创建文明城市”朗诵大赛:4月20日-4月30日 根据海选赛结果,举办佛坪县“创建文明城市”朗诵大赛,具体时间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奖项设置 其他要求 1.参加全县创建文明城市朗诵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市上复赛采取自愿,未成年人必须有家长陪同,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2.为了更好地宣传本次大赛,所有参赛选手在参赛中和参赛后均无条件允许本次大赛组织机构使用参赛选手的肖像、视频、声音等相关资料。 创建文明城市朗诵大赛暨第六届丝路朗诵大赛(佛坪赛区) 评分标准 一、朗诵作品评分标准,共计100分 1.朗诵作品主题健康,积极向上; 2.普通话发音准确,口齿清晰,语音规范; 3.对作品的理解准确、感受具体; 4.语言表达感情真挚,基调恰当,具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5.仪表仪态大方得体,富有舞台表现力; 6.成人组朗诵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超时扣2分;青少年组朗诵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超时扣2分。朗诵组选手不得跨组别组合参赛。 二、配音作品评分标准,共计100分 1.对内容、情节、角色、情境理解准确; 2.口型准确,不能出画; 3.语言表达准确、自然、传神; 4.能够驾驭角色,塑造形象; 5.语音标准,符合普通话语音规范; 6.配音作品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超时扣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