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时间:6月17日-19日 全省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共7科7卷。其中,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长分别为: 语文12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英语120分(其中听力3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1)全省笔试科目为生物学和地理,共2科2卷。两科分值各60分,考试时长各60分钟。 (2)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为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和生物学实验操作,两科分值各10分,考试时长各15分钟。 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总分60分。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具体按照《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陕教〔2020〕170号)执行,考试项目及办法另行通知。 九年级学生笔试科目及时间 八年级学生笔试科目及时间 (一)强化市级统筹管理。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建立和完善招生管理机制。统筹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县市区按照职普协调发展的原则,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合理划分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监管优质普通高中学校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严格执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程序和纪律要求,做好招生各环节的组织监管。各县市区要明确每一所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总数、特长生计划数,以及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定向生分配计划数等。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二)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渭南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生,临渭区瑞泉中学、高新区渭南中学40%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其他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不得违规超计划、跨县市区招生。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所招的特长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可面向全市招生。全市所有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要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渭南高级中学50%定向招生计划指标到县校。 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定向招生计划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各县市区在上报招生计划申请时要把实行定向招生的学校确定下来,并上报定向招生学校的指标分配情况。同时,确定并上报渭南高级中学、瑞泉中学、渭南中学定向生招生学校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定向分配招生计划要在满足县市区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保优质普通高中的定向生招生计划全部完成。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的班额应控制在50人,同时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为推进选课走班教学和新课程改革做好准备。 (三)科学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编制。招生计划分为统招计划和定向生计划,特长生计划和特色课程班计划包括在统招计划内。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职普协调发展的原则,依据区域内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办学规模、往年招生结果、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年度目标以及初中毕业生数量等情况,以每班50人的标准,按照55%的比例逐校确定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建议数,并于2023年5月25日前,将辖区内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报告(包括编制原则、主要依据、初中毕业生情况、普通高中分类招生计划等)和招生计划备案表(附件3)及普通高中招生改革重点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市教育局审批。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县市区和学校的招生计划,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规范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严格做好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计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学校(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师资状况和基础条件将核定特长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学校不得随意扩大特长生的招生规模,变更招生方式。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以县市区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渭南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执行。具体测试时间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测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逐校将特长生专业课初录合格学生名单报市招生办审核,同时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上报审核时间为6月21日至25日,凡未按时上报的,取消特长生招生计划。 (五)严格规范跨区域招生。所有普通高中要以审批地招生为主,生源不足时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招生。未经市教育局同意,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区招生;未经省教育厅同意,普通高中不得跨市区招生。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的报名、招生录取等工作,必须通过市上建立的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开展。招生录取结果确认后,由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按照市上提供的普通高中招生名单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跨市域招生和录取,不得擅自从外省直接招生和跨省录取。具有跨市域招生资格的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凡我市户籍在外地参加中考的学生,应当在被当地高中录取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跨区域转学到我市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民办学校录取市内县域外的毕业生,必须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六)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权益。凡在我市初中学校参加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随迁子女和军人子女享受报考市内普通高中的同等权利。 一是严格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陕教考〔2012〕8号)的规定和要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父亲或者母亲持渭南市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1年),学生本人具有渭南市初中学籍1年以上(含1年)。 二是严格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要按照省级有关文件规定,为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便利。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军人子女、公安子女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按照《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9号)有关规定,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来源:渭南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