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华起义故事》节选——红旗漫卷之钢纪铁律显党性(一)
诵读人:王涛
诵读内容:
6月12日中午,中共华县县委在堡子底三教堂召开东阳一带群众大会,将顽固坚持反动立场的韩金锋逮捕捆绑,在留马村北寺庙的场里处以死刑。
1928年4月1日,中共陕东区特派委员会在华县江村药王洞正式成立。4月6日,特委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特委全体委员、渭南、华县两县党、团县委书记及特科主任、许权中旅代表等出席。会议制定出《陕东区特派委员会目前工作计划大纲》,对起义做出具体、周密、详细的部署。同时,渭、华、固党团联席会议决定临时纪律十一条:
1、叛党者枪决;
2、不遵守秘密者开除,重则枪决;
3、临阵逃脱者开除,重则枪决:
4、畏缩不前者开除:
5、不参加斗争者开除:
6、不努力工作者重则开除:
7、虚张敌人声势、不信任群众力量者开除;
8、不接受命令者开除;
9、不服从决议者开除:
10、自由行动者开除;
11、冒充上级发布命令者开除。
因为有严格纪律,行动才一心,步调才一致。共产党员,无论在地方,还是在军队,都能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模范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更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打土豪、分财物、苏维埃运动中,共产党员一马当先,走在前边。中共华县县委宣传部长陈述善,在一个月明星稀的晚上,急匆匆走进家门,从父亲的箱子里拿出他家全部地契文约,把全村穷苦的百姓召集到一起当众烧毁。老祖父和父亲看到一辈子的心血毁之一炬,气得半晌说不出话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