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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二十大 翰墨扬清风”廉洁文化书画广泛征集

2026-07-15 12:20:41 895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关于推进清廉汉中建设的实施意见》,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做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实,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思想根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汉中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强保障。按照市委关于清廉汉中建设的部署要求,中共汉中市纪委机关、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发文,决定在2023年春节期间举办学习二十大 翰墨扬清风主题汉中市廉洁文化书画展。有关事项如下:


图片

一、展览主题


学习二十大 翰墨扬清风


二、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汉中市委清廉汉中建设工作专班

承办单位:中共汉中市纪委宣传部、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汉中市文化馆负责做好“学习二十大 翰墨扬清风”主题汉中市廉洁文化书画展具体工作。


三、

征稿范围

以全市党员、干部为主体,面向全市广大书画爱好者征集廉洁文化题材书法及国画作品。


四、

征稿内容

1.作品要立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紧扣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选材立意,创作歌颂忠诚老实、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和反映我市党员、干部勤政廉政、开拓奋进的良好风貌,抒发弘扬清风尚廉文化,同心共筑清廉汉中,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而奋斗的真情实感。

2.作品要把准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性的统一,力求主题突出、导向鲜明、立意新颖、格调高雅、含义深远、感染力强,具有良好文化浸润、思想引导和警示教育意义。

3.作品内容不得涉及机密和内部信息,不得含有党内制度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内容。


作品规格

1.书法作品:不小于4尺对开,不大于6尺整张(甲骨文、金文、小篆和草书请附释文),作品一律为竖式,不采用斗方。

2.国画作品:不小于3尺整张,不大于6尺整张。风格、形式和类别、色彩不限,仅限国画作品,作品一律为竖式,不采用斗方。

3.本次参展作品将统一装裱,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性别、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征稿及展出时间

征稿时间:征稿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1231日;各县区截稿时间以本县区实际为准。

收稿时间:20221226日至1231日。

展出时间:2023年春节期间。

作品报送

市本级作者书画作品以部门单位或团体直接报送市文化馆(地址:汉台区虎桥西路566号汉中市文化馆三楼社会文化科301室);各县区书画作品由本县区文化和旅游局确定专人负责统一收集后报送市文化馆,报送作品时同时报送作品统计表纸质版(见附件3),附件1、2、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384528@qq.com。

报送作品联系人:汉中市文化馆          

联系电话:18991615055


(注:本次展览入选作品均不退稿)



作品评选

由承办单位共同组成专业评审委员会,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择优评选出一批优秀作品进行展出;本次入展作品由市文化馆统一收藏,颁发入展收藏证书,作为清廉汉中建设工作宣传等常规展备使用。

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把本次展览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清廉汉中建设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作品征集报送、备展参展相关工作。各县区征集推荐的书画作品不得少于10幅,其中国画作品不少于3幅。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廉洁文化书画展的重要意义,积极传播廉洁文化理念,广泛动员党员、干部和书画爱好者参与,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弘扬清风尚廉文化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主题,注重实效。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各领域书画爱好者突出展览主题、围绕征稿内容精心进行创作,力争使每一幅参展作品都具有弘扬新时代廉洁文化的生动感染力,确保展览活动取得良好实效。




来源:汉中市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