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旷南,男,出生于1990年12月31日,毕业于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音乐教育专业,本科,中共预备党员,陕西省音乐家协会会员,“陕南十大歌手”之一,汉台区音乐家协会副秘书长。2013年5月-2016年4月在老君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工作,2016年5月-至今在汉中市文化馆工作,现任艺术二股股长。
在文化馆工作期间,始终坚持积极探索、勤奋学习,通过专业的培训和广泛的阅读,高效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多次参与馆内开展的全区性大型文化活动具体的策划与组织工作,以确保活动的成功召开,并指导街道办事处、农村文化站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先后荣获2014年陕西省文化厅《陕南民歌大赛》独唱一等奖和组合类一等奖、2015年文化部《西部民歌大赛》银奖、2016年《真美汉中.放歌天汉》年度亚军、2016年《陕西音乐奖》声乐类二等奖、2017年第四届中国.西北(八省区)民歌邀请赛三等奖、2017年陕西省文化厅第二届《陕南民歌大赛》独唱一等奖、2017年文化部《西部民歌大赛》铜奖、2018年陕西省“群文干部技能大赛”三等奖、2019年“首届宁强民歌邀请赛”一等奖。

审 核︱任 巍
责 编︱马 静
编 辑︱潘 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