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高跷俗称“高跷”、“踏高跷”、“扎高脚”、“走高腿”,是流传于红土镇邵家沟村、孙家贬村、东王村的一种民间舞蹈,是传统社火表演中的一种表演形式,多在一些民间节日里由舞蹈者脚上绑着长木跷穿插在社火表演队伍之中,在广场进行表演。
踩高跷技艺性强,形式活泼多样,由于演员踩跷比一般人高,便于远近观赏,而流动方便无异于活动舞台,因此深受群众喜爱。
高跷,早在春秋时已经出现。我国最早介绍高跷的是《列子·说符》篇:“宋有兰子者,以技干宋元。宋元召而使见其技。以双枝长倍其身,属其胫,并趋并驰,弄七剑迭而跃之,五剑常在空中,元君大惊,立赐金帛。”从文中可知,早在公元前五百多年,高跷就已流行。表演者不但以长木缚于足行走,还能跳跃和舞剑,高跷分高跷、中跷和跑跷三种,最高者一丈多。
印台走高跷所用道具皆属木制,在刨好的木棒中部做一支撑点,以便放脚,然后再用绳索缚于腿部。表演者脚踩高跷,可以作舞剑、劈叉、跳凳、过桌子、扭秧歌等动作,扮演的人物有渔翁、媒婆、傻公子、小二哥、道姑、和尚等。表演者扮相滑稽,能唤起观众的极大兴趣。
以前,每到农历正月,一队队高跷会,在腰鼓、小铴锣、大小钗的打击乐中穿街而过。一拨儿高跷人数不定,一般十几人。身量高的踩低跷,身量矮的踩高跷。表演者是传统戏装打扮。由开路棍打头儿,随之便出现肖恩、白蛇、唐僧、丑婆、姜子牙等艺术形象。由于诙谐有趣、粗犷喜人、声情并茂,一向为群众所喜爱。
高跷会一般由群众自发串连组织起来的。正月十一、十二开始踩街,寓意告知人们在众多的民间花会中,今年挂个号。正月十五正式上街,一直到十八方告结束。在过会时,沿途的商铺在门前设八仙桌,摆上茶水、点心,放鞭炮道辛苦,表示慰劳。高跷队在此稍做逗留,或表演答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