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规定,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继承和弘扬民间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全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更大贡献,经调查核实,认定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6人。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您联系延长县文化馆馆员白新红,电话:13892195182.地址:延长县东街文化综合楼五楼。以下是文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