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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举办“我眼中的榆林和美乡村”系列文明实践活动的通知
   开放时间: 2024-08-21至2024-09-03
   活动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吴堡县中心广场
   收费信息:免费
活动详情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彰显三秦风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工作部署,为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全面展示全市“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成效,推动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按照省委和市委相关工作安排部署文件要求,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我眼中的榆林和美乡村”系列文明实践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

中共榆林市委文明办

榆林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榆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

榆林市作家协会

榆林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榆林传媒中心

二、活动主题

我眼中的榆林和美乡村

三、主要内容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积极呈现实施农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的生动实践,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彰显榆林风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美好环境。反映榆林村容村貌提升、居民环境卫生改善、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成效。

2.幸福生活。反映榆林农民增收、吸纳人才就业、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等方面成效。

3.文明乡风。反映榆林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等方面成效。

四、实践活动

(一)文明实践演讲活动

1.征集要求。演讲稿须是原创作品,演讲题目自拟。要求紧扣主题、材料真实、事迹感人、事例典型,体现新时代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时代精神,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参赛者须脱稿演讲,要求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语速适当、精神饱满、仪态端庄,演讲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2.时间安排。即日起至9月3日。

3.奖项设置。演讲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2名,优秀组织奖若干。

(二)文明实践征文活动

1.征集要求。(1)作品要紧扣主题,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征集诗歌、散文、小小说三种体裁,其中小小说、散文篇幅3000字以内为宜、诗歌30行以内。作品要求提供电子版,作品标题二号字,正文三号字,单倍行距。(2)稿件末尾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地址、邮箱、联系电话、个人创作简介、作品概述和创作特色说明。作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作者资料,因资料不准确、不完整引起的责任由作者自负。(3)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原创,涉嫌抄袭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活动资格,并由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作品内容由本人负责,若因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产生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4)作品必须是未在正式公开的纸质报刊和出版物上发表或出版过,且未获地市级(含)以上文学竞赛奖项的原创作品。

2.时间安排。即日起至9月3日。

3.奖项设置。由主办、承办单位聘请专业人士,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推选,评出入选作品50篇,其中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8个、优秀奖35个。

(三)文明实践摄影活动

1.征集要求。(1)鼓励近三年内源于真实工作生活场景的摄影作品投稿,作品不得改变原影像,仅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等适度调整,谢绝提供人工智能创意和过度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不得标有水印、logo或者多图拼接。(2)作品需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实名)+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同时提供50字以内照片文字说明。(3)作品电子文件单幅照片规格原则上不小于3MB(JPG格式),组照不超过6幅视为一件作品。作品一经入展需提供原片。(4)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争议,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一旦投稿,即视为认同活动主办方具有摄影作品使用权。

2.时间安排。即日起至9月3日。

3.奖项设置。由主办、承办单位聘请专业人士,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推选,评出入展作品50幅(组),其中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8个、优秀奖35个,同时对入选作品进行展览展示。

五、相关事项

1.主办单位对所有入展作品有权在相关展览展示、媒体宣传、汇编出版等公益性用途中无偿使用,不再支付报酬。

2.请按照时间节点报送,三个活动征集工作完成后,拟于9月下旬集中进行总结展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石锦丽,电话:0912-6521915,邮箱:1140528450@qq.com。

附件:“我眼中的榆林和美乡村”文明实践系列活动作品信息登记表


中共吴堡县委文明办

吴堡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2024年8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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