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表彰决定,对第十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其中,吴堡籍作家柳青佚作《在旷野里》获图书类优秀作品奖。
据介绍,《在旷野里》写于1953年,是柳青的长篇小说佚作,因为柳青还未完稿便投入《创业史》的创作中,所以作品在他生前一直未发表。2024年,《人民文学》第1期刊载了柳青的佚作《在旷野里》,该作是柳青“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文学创作态度的真实写照,对柳青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柳青,原名刘蕴华,陕西省吴堡县人,当代小说家。他的作品大都以农村生活为题材,主要创作有短篇小说集《地雷》《牺牲者》,长篇小说《种谷记》《铜墙铁壁》《创业史》(第一、二部),中篇小说《狠透铁》,散文特写集《皇甫村的三年》等。其中,长篇小说《创业史》入选了“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作为柳青的家乡,近年来,吴堡县以柳青的生平事迹和创作经历为主题,在其出生地张家山镇寺沟村建设了柳青文化园,全方位展示柳青一生的艺术成就和人生经历。与此同时,吴堡县还启动了《柳青全集》的编辑工作,并联合陕西省作协、榆林市文联等在柳青文化园设立了陕西作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新时代文学实践点和榆林市艺术家采风创作基地,吸引更多人了解柳青、了解吴堡,更好推动新时代陕西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