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时间: 2024-05-07至2024-06-11
活动地址: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佳县
收费信息:免费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开展佳县第三届文学艺术奖和年度文学艺术创作奖
评选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共佳县县委办公室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文学艺术奖奖励办法(试行)〉和〈佳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佳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佳县第三届文学艺术奖和年度文学艺术创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参评作品时间
佳县第三届文学艺术奖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演播、展览的文艺作品。
佳县年度文学艺术创作奖分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演播、展览的文艺作品。
二、参评作品要求
各文学艺术门类参评请参见《中共佳县县委办公室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文学艺术奖奖励办法(试行)〉和〈佳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佳办发〔2018〕5号)。符合参评要求的每类作品,报送参评资料为:作品原件1份、作品原件照片或复印件1份、获奖证书原件1份、获奖证书原件照片或复印件1份和评奖申报表1份。作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经评委会办公室初步审核登记后退还。
三、参评作者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持正确的文艺导向。
2、具有高尚执着的文艺追求和严谨持恒的创作精神,甘于吃苦,淡泊名利,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
3、佳县籍且在佳县工作生活人员或在佳县工作生活5年以上外地人员。
4、具有一定社会责任感,用文艺服务人民群众,能够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四、参评作品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11日期间工作日。
五、参评作品报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春晓、武文慧
联系电话:0912—7960069
联系地点:佳县文联办公室(县委大院内文联1214室)。
六、评奖时间安排
1、2024年6月中旬完成所有参评作品的初评工作。
2、2024年6月下旬完成所有初评作品的终评工作。
3、2024年下半年,择日完成颁奖工作。
具体评选事宜,参见《中共佳县县委办公室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文学艺术奖奖励办法(试行)〉和〈佳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佳办发〔2018〕5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