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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第二届“羌风汉韵·书香宁强”朗诵大赛开始啦!
   开放时间: 2024-04-12至2024-04-26
   活动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汉源街道羌州中路
   收费信息:免费
活动详情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各项部署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担当,自觉担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在全县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奋力开创宁强文化繁荣兴盛新局面。宁强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教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文联、县宣传文化中心八部门根据市委宣传部等八部门《关于举办第六届丝路朗诵大赛暨汉中市第八届朗诵大赛的通知》部署安排,决定于4月底以前联合举办汉中市第八届朗诵大赛(宁强赛区)暨“汉江源杯”第二届“羌风汉韵·书香宁强”朗诵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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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大赛由宁强县图书馆、宁强县文化馆、中国人寿保险宁强支公司、中国移动宁强支公司、宁强县南街小学、宁强县精艺艺术培训学校;由陕西汉江之源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宁强县西旅·乐可龙萌宠乐园,县内各中小学、幼儿园协办。

我县朗诵大赛活动组委会成员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宁强县图书馆。办公室主任由县图书馆馆长刘彦庆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全市朗诵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汉中市朗诵协会)已授权宁强县南街小学、宁强县精艺艺校(负责县南街小学教育集团之外各中小学、幼儿园及社会人士海选)为宁强赛区海选点。

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县图书馆工作人员    13992659000

   县南街小学海选点    13571660209

李天天 县精艺艺校海选点    18329636644

※※※赛事设置

(一)比赛项目及组别设置。本次大赛设立朗诵、影视剧配音、幼儿组讲故事三个比赛项目。本次大赛分成人组、青少年A、B、C 组和幼儿组(学前组)五个组别。

成人组:18岁及以上年龄段的选手

青少年A组:初中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

青少年B组: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

青少年C组:小学一年级至三年级。

幼儿组(学前组):4岁以上学前年龄段的选手。

成人组、青少年组参赛种类分为朗诵和影视配音两项(可选其一或兼报);幼儿组(学前组)参赛种类为讲故事。

(二)奖项设置。各组别均设立个人奖项和组织奖项,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晋级奖、优秀组织奖、伯乐奖等,获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牌及证书。

(三)大赛赛程。宁强赛区赛事将于即日起至20244月底进行汉中赛区大赛将于20245月进行,全省及全国总决赛暨颁奖晚会将于202467月在西安举行。宁强赛区赛程如下:

海选赛(即日起至426日)。各海选点组织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和干部群众(成人组)开展,于426日前完成,海选结果报宁强县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汇总。

县区决赛(4月底,具体时间待定)。海选赛优胜选手参加决赛,决出各组名次并现场颁发证书、奖品。

※※※报名须知

(一)参赛作品内容。选手自选参赛作品主题不限,内容必须积极向上,不得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推荐选取古今中外经典名家名篇作品、汉中及宁强历史文化优秀作品参赛,作品需注明出处。

(二)时长及人数限制。成人组朗诵作品时间不得超4分钟,青少年组朗诵作品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幼儿组讲故事作品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影视配音作品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所有朗诵作品人数不得超过2人,配音人数不能超过5人。

(三)语言表达要求

1.普通话标准,语音规范;

2.声音洪亮,口齿清晰;

3.语言、语调流畅,感情真挚;

4.把握作品基调准确,流畅完整;

5.富有舞台感染力和表现力;

(四)报名方式。海选赛报名工作由宁强赛区海选点和各参与单位组织,报名采用实名制,凭有效身份证明报名参赛,并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报名参赛选手需填写大赛组委会统一下发的《报名表》(附件1)。参加全市决赛、全省决赛及全国总决赛的选手,参赛作品一经报送组委会不得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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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朗诵大赛评分标准

一、朗诵作品评分标准(共计100分)

1.朗诵作品主题健康,积极向上;

2.普通话发音准确,口齿清晰,语音规范;

3.对作品的理解准确、感受具体;

4.语言表达感情真挚,基调恰当,具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5.仪表仪态大方得体,富有舞台表现力;

6.成人组朗诵时间不得超过 分钟,超时扣 分;青少年组朗诵时间不得超过 分钟,超时扣 分。

二、配音作品评分标准(共计 100 分)

1.对内容、情节、角色、情境理解准确;

2.口型准确,不能出画;

3.语言表达准确、自然、传神;

4.能够驾驭角色,塑造形象;

5.语音标准,符合普通话语音规范;

6.配音作品时间不得超过 分钟,超时扣 分。朗诵组选手不得跨组别组合参赛。

三、幼儿组讲故事作品评分标准(共计 100 分)

1.普通话语音相对规范,吐字较为清晰;

2.作品内容符合选手年龄和理解能力;

3.语言流畅,故事生动,肢体语言相对丰富;

4.服装、道具、化妆符合作品内容;

5.讲故事作品时间不得超过 分钟,超时扣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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