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淳化县文化馆
关于申报2023年度最美乡村公共文化
空间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文化站: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关于举办2023年度最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交流展示活动的函》(文全公函[2023]12号)、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度最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参加2023年度最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交流展示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空间
依托文化和旅游部命名的183个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在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整体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特色文化资源发掘利用、品牌培育与成果转化、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成效突出的典型项目。
(二)基层公共文化空间
包括但不限于文化(群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村文化室、文化广场、文化礼堂、文化驿站、乡村戏台、非遗传习所等具有公共服务主体功能的基层公共文化空间,文化特色鲜明,服务效果突出,群众认可度较高,具有较好的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三)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空间
围绕乡村旅游特色民宿、文旅研学基地、餐饮休闲空间、旅游(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青少年美育基地等,涵盖公共阅读、艺术普及、文化旅游体验等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地域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旅游体验良好,群众认可度较高,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和推广性。
(四)基层闲置空间创意设计
充分利用基层闲置空间开展与乡村环境、地域特色有机融合的建筑设计、景观设计、艺术展览、数字光影、文化街区和艺术装置等单项或综合创意设计,赋予公共文化服务属性,将文化创意融入基层文化生活,群众认可度较高。在增强环境美观性和服务便捷性方面,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关于举办2023年度最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交流展示活动的函》(文全公函[2023]12号)准备资料。(见附件)
四、联系人:王芝娟18089181293
附件:《关于举办2023年度最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交流展示活动的函》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文件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关于举办
2023年度最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交流展示活动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实施“公共文化新空间”行动计划,优化布局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动构建乡村公共文化新型空间,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在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指导下,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拟在2022年工作基础上,联合中国群众文化学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新华网举办2023年度最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交流展示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立足乡村,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为抓手,着眼于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化利用和创新发展,通过典型示范、聚拢资源、对接需求、赋能驱动,持续发现和推出一批“美”“好”“新”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引领新时代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构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力量,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服务效能,推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文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中国群众文化学会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新华网
承办单位: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研究院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分会
中国文化馆协会设计与展陈委员会
申报展示平台:国家公共文化云
媒体支持: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农业农村节目中心
本次活动设立2023年度最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交流展示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活动组委会”),负责统筹协调、部署各项重点工作。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日常组织工作、专家库建设管理和活动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参加范围
符合条件的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交流展示范围为全国县级及以下乡村基层公共文化空间的创新案例和空间设计方案。
四、交流展示内容
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为抓手,着眼于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化利用和创新发展,突出嵌入式、美观性、便捷性,增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实效性,活动分设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空间、基层公共文化空间、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空间、基层闲置空间创意设计4个类别,分类征集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的创新案例或正在建设中设计方案。
(一)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空间
依托文化和旅游部命名的183个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在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整体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特色文化资源发掘利用、品牌培育与成果转化、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成效突出的典型项目。
(二)基层公共文化空间
包括但不限于文化(群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村文化室、文化广场、文化礼堂、文化驿站、乡村戏台、非遗传习所等具有公共服务主体功能的基层公共文化空间,文化特色鲜明,服务效果突出,群众认可度较高,具有较好的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三)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空间
围绕乡村旅游特色民宿、文旅研学基地、餐饮休闲空间、旅游(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青少年美育基地等,涵盖公共阅读、艺术普及、文化旅游体验等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地域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旅游体验良好,群众认可度较高,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和推广性。
(四)基层闲置空间创意设计
充分利用基层闲置空间开展与乡村环境、地域特色有机融合的建筑设计、景观设计、艺术展览、数字光影、文化街区和艺术装置等单项或综合创意设计,赋予公共文化服务属性,将文化创意融入基层文化生活,群众认可度较高。在增强环境美观性和服务便捷性方面,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活动安排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广泛征集体现新风貌、新需求、新趋势、新理念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案例,申报案例需符合外在形式“美”、内容运营“好”、理念模式“新”的总体要求。
(三)报名主体
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管理单位、运营单位、设计及承建单位均可申报。
1.创新案例类:申报主体为管理单位、运营单位或承建单位,设计单位可以联合申报。
2.空间设计类:申报主体为设计单位,管理单位、运营单位或承建单位可以与设计单位联合申报。
(四)报名及报送方式
发展中心在国家公共文化云推出活动专区,开设报名通道。
六、时间进度
(一)线上报名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各地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积极申报本地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优秀案例和设计方案。
(二)资料初审阶段:2023年11月1日—19日
活动组委会对各地报送的项目资料进行初审。
(三)各省推荐阶段:2023年11月20日—26日
各省文化和旅游厅(局)通过国家公共文化云活动专区,在本省申报的所有项目中择优向活动组委会推荐5个典型案例,可直接进入终评。
(四)初评阶段: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开展初评,将结果提交至活动组委会。
(五)网络投票阶段:2023年12月11日—24日
在国家公共文化云等平台展示初评入围案例,面向公众开展网络投票。
(六)终评阶段:2023年12月25日—31日
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的优秀案例及设计方案进行终评,并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7天)。
(七)展示交流阶段
结合全国和区域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采购大会、中国文化馆年会、中国设计年度大会等全国性活动,公布年度最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终评名单,开展现场展示交流、专题研讨等活动,推动有关重点设计项目供需对接。
七、激励机制
(一)活动组委会邀请来自公共文化、规划、建筑、设计、数字媒体等有关领域的权威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对申报案例和设计方案进行遴选,确定典型案例和设计方案,公布名单、颁发证书并出版精品案例集。
(二)通过国家公共文化云等平台展示、宣传优秀案例和设计方案,对有关案例、项目开展持续跟踪报道。
(三)鼓励有关地区结合当地乡村振兴重点项目需要,加强顶层设计与统筹协调,与设计方、创意单位积极开展项目对接,推动活动成果落地应用,赋能乡村振兴。
八、知识产权
(一)参加活动的各类主体应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版权。如有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相关主体承担全部责任。
(二)活动组委会在非营利的前提下,拥有对申报资料的修改、发表、复制、信息网络传播和汇编等权利。主承办单位结合工作需要,有权将所有申报资料集结出版或用于非商业性展览、宣传、媒体报道等。
九、联系方式
(一)活动组委会
发展中心:程志峰 010-88003048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孙晓勇 010-88374178
(二)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办公室联系人:王 麟 杨蕊荷 唐婉灵 张宁宁 郑 俊
联系电话:010—88374178 83559578
专此函达。
附件:2023年度最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交流展示活动申报要求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2023年7月12日
附件
2023年度最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
交流展示活动申报要求
一、报送要求
(一)创新案例
1.申报附件材料:
a) 按照要求填写表一、表二、表四(详见附表);
b)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c) 申报负责人身份证;
d) 项目简介说明文字(字数 500 字以内);
2.申报展示材料
a) 项目总图、照片等文件:
照片:4-10张项目实景照片。(要求景观类要有鸟瞰照片、总平面图、现场照片,主要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措施等方面的创新点和推广点)。图片、照片均提供jpg 文件格式,照片本身清晰、光线明暗合适、色彩饱和,图片要求不超过 150dpi的jpg文件。
b) 展板电子版(2-4张):
展板文件以“案例类–类别–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尺寸为900x1600排版制作,竖向排版,图片要求不低于72dpi,最大不超过于150dpi的jpg文件。图版内容应包括项目简介、项目的竣工总平面图、立面图和节点图及深化设计图,和必要的说明文字等内容(版面不应有任何形式的的有关设计单位、设计人的信息,如名称、照片等,违反规定者按无效材料处理);展板内展示图片应采用实景照片,不应采用效果图。
c) PPT演示文件
长宽比例16:9,限20页。介绍内容应包括项目全貌、必备资料图片,主要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措施等方面的创新点和推广点。
d) 多媒体演示文件(不作为必备材料)限3 - 5分钟。
每份作品提交资料时,需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案例类–类别–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下设子文件夹“申报附件材料”、“申报展示材料”。
申报附件材料文件夹包含“a、b、c、d”分别命名为“申报表–项目名称”、“营业执照–单位名称”、“负责人身份证–单位名称”、“项目简介说明–项目名称”。
申报展示材料文件夹包含“a、b、c、d”须分别存于单独的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图片–项目名称”、“展板–项目名称”、“PPT–项目名称”、“多媒体展示–项目名称”。
(二)空间设计
1.申报附件材料:
a) 按照要求填写表一、表二、表三、表四;
b)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c) 主设计师的职称证书、身份证、主设计师简介;
d) 项目简介(字数 500 字以内);
2.申报展示材料
a) 鸟瞰、总图、效果图、分析图、平立剖等文件:
设计作品主要的电脑效果图方案和平、立、剖面图方案最少4 张、最多不超过 10 张,提供jpg 文件格式,图片要求不超过于 150dpi 印刷质量。请同时提交创作草图、工作照片及其他创作过程资料若干。照片本身清晰、光线明暗合适、色彩饱和、提供jpg 文件格式,图片要求不低于 150dpi的jpg文件。
b) A0展板电子版(2-4张):
展板文件以“设计类–类别–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设计师姓名”命名;尺寸为900x1600排版制作,竖向排版,图片要求不低于72dpi,最大不超过于150dpi的jpg文件。图版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含问题提出、创意策划、设计思路和方案亮点等)、分析图、总平面图、节点设计图、表现图及其他表达设计意图的相关图示等。
c) PPT演示文件
长宽比例16:9,限20页。介绍内容应包括设计全貌、必备资料图片,可根据作品表达需要,着力体现方案重点和设计策略,表达形式不限。
d) 多媒体视频演示文件(建议性资料)限3-5分钟。
每份作品提交资料时,需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设计类–类别–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姓名”。下设子文件夹“申报附件材料”、“申报展示材料”。
申报附件材料文件夹包含“a、b、c、d”分别命名为“申报表–项目名称”、“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主设计师身份证、职称证书、主设计师简介–单位名称”“项目简介–项目名称”。
申报展示材料文件夹包含“a、b、c、d”须分别存于单独的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图片–项目名称”、“展板–项目名称”、“PPT–项目名称”、“多媒体展示–项目名称”。
二、注意事项
1.此次作品征集,每套作品只可报送一次,如发现同一作品重复报送,组委会将取消报名者参展资格。
2.每套作品只可报送一个专业类别,如发现同一作品参与多个专业类别的评选,组委会将取消报名者参展资格。
3.主办方将对参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完整、不正确或不符合参评要求的参评材料(例如:作品图片要求无水印、无黑边)将视为无效或作废,主办方有权取消任何未能提交完整参评材料或者提交的参评材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参评者的参评资格。
4.展板的排版图面上不允许出现参展单位和参展者的姓名,违者取消参展资格。
5.参展提交的作品,图片只能是jpg格式,不接受除jpg格式以外的其他格式。
6.参评者在提交作品时,请准确选择所属的类别,无法确定或项目功能无法归属在现有类别时,可由评委会来决定其所属类别。
附表
表一、申报表
申报类别 | 1、创新案例 2、空间设计 | ||
申报主体 | 1、管理单位 2、运营单位 3、设计单位 4、承建单位 | ||
类 别 | 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空间 基层公共文化空间 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空间 基层闲置空间创意设计 | ||
申报单位 | 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名称一致 | ||
通讯地址 | 为单位实际办公地址 | ||
联系人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区号-号码 | 传 真 | |
手机 | |||
申报单位 盖 章 处: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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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 | 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 ||
法人代表 | 总工程师 | ||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注册号 | 成立时间 | ||
资质类别及编号 | |||
单 位 简 介 | |||
公章: 经办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
表三、申报设计师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二 寸 彩 色 照 片 | |||||||||||||||||||||||||
职称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 | |||||||||||||||||||||||||||||
职称证 | 职业资格 | ||||||||||||||||||||||||||||
邮 箱 | 其他联络方式 | ||||||||||||||||||||||||||||
个 人 简 历 | 1、学历(大学、中专) 2、工作情况(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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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业 绩 | 参与项目 项目获奖 个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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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公章: 经办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
第( )完成人
此表需根据贡献顺序由主案设计师等组成,最多不超过5人。
表四、申报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 现在使用的名称,如有变更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
项目详细地址 | 省、市、区、街、门牌号 |
业主单位名称 | 如有变更应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
项目面积 | 平方米 |
项目开工时间 | 年 月 日 |
项目竣工时间 | 年 月 日 |
申报范围 | 申报设计范围 |
项 目 简 介 | |
公章: 经办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
联合申报说明文件
(成员单位名称)、(成员单位名称)、(成员单位名称)共同申报《 2023年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设计展示推介活动》,(某成员单位名称)为主申报单位,(某成员单位名称),(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申报单位。
特此证明。
主申报单位: (盖单位章)
填 表 说 明
1、表一至表四(除签名外)内容必须打印填写。
2、两个及以上主体联合申报项目,须填写联合申报说明文件。
3、各栏中加盖公章及签名处,应清晰端正,本表各页面一经填写不得涂改。
4、有关评选工作内容及申报表敬请浏览国家公共文化云网址:www.culturedc.cn。
5、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麟 杨蕊荷 唐婉灵 张宁宁 郑 俊
咨询电话:15811266800 17810215370
010-88374178 010-83559578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群艺)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
中心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基层服务处 2023年7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