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碑林区第七批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按照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将广陵古琴演奏技艺、陕西快板、碑林彩拼剪纸、古建筑微缩制作技艺等19个项目列入碑林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予以公布。
西安市碑林区第七批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五大类19项)
碑林区文化馆将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工作,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