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佳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关于佳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
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拟公布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构建合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传承体系,推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深入发展,根据《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佳政办发〔2019]73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本批次收取的申请、调查及推荐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佳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拟公布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自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9日)
公示期内,各单位、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公示部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善公章、留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公示部门联系回复)。
受理单位:佳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受理电话:0912-6735690
附件:佳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拟公布名单
佳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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