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时间: 2022-10-10至2022-11-30
活动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长安小区5号楼
收费信息:免费为艺术性展示安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壮丽画卷,营造“共建文明城市,共享幸福安康”的创建氛围,满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文艺宣传演出需要,市创文办、市文旅广电局决定联合开展“喜迎二十大 · 共创文明城”小舞台类文艺作品征评活动。
一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安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承办单位 安康市群众艺术馆 协办单位 安康市作家协会 安康市音乐家协会 安康市曲艺家协会 二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三 作品形式 本次征评活动限于体现创文主题的歌曲、小戏、小品、情景剧、表演唱、快板、现代诗(朗诵)的文字作品。 四 评奖及奖励 由主办单位组织评委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由承办单位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奖项设置为:一等奖作品3件,颁发获奖证书,奖励现金4000元;二等奖作品6件,颁发获奖证书,奖励现金2000元;三等奖作品9件,颁发获奖证书,奖励现金1000元;优秀作品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奖励现金500元。 五 作品授权及运用 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一经投稿视为自动授权主办方无偿用于创文公益宣传演出,包括可对作品进行修改和结集配送。获奖作品优先在《安康文学》《香溪》上发表,作者也可以在评奖后,自行向其他刊物投稿发表。 六 有关要求 1、 投稿作品要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主题,展示文明行为蔚然成风的“安康风范”,反映全市特别是中心城区干部群众参与创建、支持创建、共建共享生动感人事迹,反映文明城市创建发展变化带给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反映安康人崇德尚礼、文明善举、追赶超越的精神风貌。 2、 作品要体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贴近现实,贴近生活,感染力强,有较高的艺术品味,便于舞台编排、演出和传播,适宜创文常态化文艺宣传演出。 3、 作品舞台呈现时间,小戏、小品、情景剧控制在16分钟以内,歌曲、表演唱、快板、现代诗(朗诵)舞台呈现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其中歌曲、表演唱作品需提供歌词和曲谱(不接受纯歌词作品),并分别注明词曲作者。 4、 石泉县区投稿者请于11月20日前,将作品电子版发送到421461151@qq.com邮箱,并注明作品名称及作者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瑶:17772918110















